为贯彻落实《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南政府令〔2015〕第40号),南宁市商务局牵头草拟了《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报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经修订的《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登载,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6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wjli@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商务局。邮政编码:530028,信封上请注明“对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71-5530440/5531986。 建议在意见材料内注明修改意见提出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 2.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南政府令〔2015〕第40号) |
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http://www.nnecps.com )是以服务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为宗旨而建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利用平台聚集电子商务服务资源,打造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并围绕着我市中小微企业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及电商化的共性需求,提供“动态资讯、电商学院、第三方服务、人才基地、产业基地、项目申报、申请入会”七大基础服务版块,并融入“创业大赛、电商数据、特色农产品、活动中心、淘宝特色中国南宁馆”等特色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打造南宁市电子商务生态圈。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此版权声明解释权归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