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快评】商务部: 扩大跨境电商过渡期政策范围

2017-12-8 09: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67| 评论: 0|原作者: 陈礼腾|来自: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摘要:   一、事件背景  12月7日消息,今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高峰首先通报了一条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信息。他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 ...
     一、事件背景

  12月7日消息,今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高峰首先通报了一条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信息。他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

  如果说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是受到消费市场日趋扩大影响的话,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则同时随着这个领域的发展在不断调整。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2016年4月7日晚8时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俗称“4•8”新政。


  考虑到“4•8”新政对跨境电商领域的影响,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而在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过渡期限将延长至2017年底。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则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今日,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

  在今日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高峰强调,过渡期延长期间,电商企业和平台等有关各方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各试点城市要抓好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责任,共同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

  二、政策回顾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将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收政策;

  2016年4月7日晚21点,财政部联合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生鲜、液态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妆品受到严格限制;此外,商品“一线”入区需提供通关单,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与一般贸易画上等号;

  2016年4月8日,新政正式实施,由于正面清单公布较晚,政策实施细则未及时公布,导致各大保税仓内的大量清单外商品不能清关,正在运输途中的清单外商品不能进入保税区。各大跨境电商平台的大量相关商品下架,跨境电商行业进入“熔断”状态;

  2016年4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

  2016年4月15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发布。

  2016年5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强调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属性为“货物”,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只有跨境电商直购商品可以免于签发通关单。

  201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过渡期政策,新政监管措施将延缓一年执行。

  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发言人发表了关于延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度期的谈话,确定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至2018年底。

  2017年11月22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执行日期的公告》,为进口婴幼儿奶粉松绑。

  2017年11月24日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通知》称,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

  2017年11月2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等14个部门发布《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复制推广综试区的成熟经验。


  三、专家点评

  对于此次商务部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过渡期监管政策范围一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发布本电商快评,供大家参考。

  观点一:政策“松绑”充分体现了 “包容审慎”理念

  对于跨境进口电商市场的蓬勃发展,新政的贸然实施必将对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4•8”新政一再延期并扩大使用范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保持了现有政策的连续性,稳定了行业预期,对于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并将极大的助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

  据悉,经过几年的行业沉浮,中国跨境电商行业链条日臻完善,行业格局日渐稳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2017年度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7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GMV)3.6万亿元,同比增长30.7%;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GMV)2.75万亿元,包括B2B、B2C、C2C、O2O等不同模式在内的进口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GMV)为8624亿元。

  曹磊这一观点,也得到了10余年跨境电商资深业内人士丰趣海淘CEO任晓煜的认同。他表示,关于这次试点城市扩大的事情,基本可以确定为跨境电商的试点政策已经从试点开始向正式落地过渡,也相信会有更多的城市会进入试点范围。跨境电商政策已经定型,跨境电商作为一般贸易的有效补充方式已经获得了国家的正面认可。行业将进入更加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观点二:跨境电商政策红利不断加码规范行业发展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助理分析师余思敏指出,本次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可以说是政府又一次支持发展跨境电商的信号,国内跨境电商政策红利不断加码,将规范并加速整个跨境进口电商行业发展,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余思敏认为,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出台的一大背景是在本轮消费升级中,国内消费者购买需求不断升级,逐渐从追求标品爆款,转向个性化、差异化商品,跨境海淘已经是当下市场中的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选择在网易考拉海购、洋码头、亚马逊海外购、京东全球购、天猫国际这类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中选购海外高品质商品。

  另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黑五”跨境进口电商评测报告》表明,中国跨境进口电商经过7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三大派系”:第一派系是互联网巨头设立的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如亚马逊海外购、天猫国际、淘宝全球购、唯品国际、京东全球购、聚美极速免税店、国美海外购、苏宁易购海外购等;第二派系是独立运营综合型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如网易考拉海购、洋码头、丰趣海淘、寺库、走秀网、小红书、达令、波罗蜜、冰帆海淘、摩西、hai360海外购、西集网、86mall等;第三派系是垂直型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如蜜芽、宝宝树(美囤妈妈)、宝贝格子、孩子王、美美箱等细分跨境平台。

  观点三:新政或仍存“变数” 自律自强是企业存活的根本

​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曹磊表示,政策的“松绑”代表了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和认可,对行业发展是利好。但是,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并不能因此放松,在过渡期内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练好内功是长远发展之道。

  曹磊指出,新政多次调整是为了让中小进口跨境电商有更充足的调整时间,让企业静下心来潜心打造企业品牌及增加商品的品类,提高自身竞争力,避免受到较大冲击。对于企业来讲,如何在这种“死缓”之下如何转危为安才是根本性命题。

  未来,只有那些深谋远虑,自律自强,重构资源布局和商业模式的企业,才会在平稳完成过渡,在这次全行业赛跑中存活下来。

  从客观上讲,新政的一再调整并不意味着取消,这只是在为行业、企业、配套资源和相关主管部门再留出一些时间来,以便更充分顺利地对接“正式执行期”,也是为行业提振信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助理分析师吕昊泽也指出,跨境电商平台可继续享受政策过渡期所带来的利好,但仍需要明确自身定位,加强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提高服务品质,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在政策生效后依然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跨境进口电商行业的发展速度或因4.8新政正式上台而减缓,在过渡期各平台商家应早做准备。(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文/陈礼腾)

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http://www.nnecps.com )是以服务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为宗旨而建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利用平台聚集电子商务服务资源,打造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并围绕着我市中小微企业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及电商化的共性需求,提供“动态资讯、电商学院、第三方服务、人才基地、产业基地、项目申报、申请入会”七大基础服务版块,并融入“创业大赛、电商数据、特色农产品、活动中心、淘宝特色中国南宁馆”等特色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打造南宁市电子商务生态圈。

版权声明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此版权声明解释权归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所有。

登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