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政务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9日 广西政务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18〕16号)精神,为推动我区政务数据深度融合、开发开放、引领发展,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数据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全区政务数据全面汇聚、共享互通、创新应用(以下简称“聚通用”),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创新驱动、开放带动、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特色发展,依托互联网、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对政务数据进行集中管理、数据资产化运营,有序开发开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决策能力、服务能力,以政务数据应用带动政用、民用、商用的大数据应用全面发展。 (二)奋斗目标。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基本建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基本普及,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新业态,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全区各级各部门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信息系统等基本完成清理整合,全面实现互联互通。 ——广西政务云体系基本建成,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支撑的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政务数据的开放开发进一步深化,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成效突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整合,满足“聚”的要求。 1.打造广西政务云。依托广西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资源,建成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广西政务云投入运行。14个设区市现有政务数据中心通过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未建政务数据中心的各设区市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准后,按需开展本地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数据中心。除有特殊规定外,自治区各部门已有政务数据中心原则上整合到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推进桂林市、梧州市政务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并将其作为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异地灾备中心。 2.开展“政务服务云满八桂”专项工作。自治区采用统一服务标准,整合和升级全区各类政务服务在线办理事项,统一迁移到广西政务云。 3.加快推进业务专网迁移。自治区各部门、各设区市完成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工作,制定非密业务专网整合迁移方案。全区各级各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的政务信息系统向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并有序向广西政务云部署。 4.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和政务部门、国有企业全接入,自治区、市、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节点机房安全运行。 5.持续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54号),每年8月底前,更新和下发年度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每年12月底前,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发布的共享政务信息资源进行考核并通报。 6.建设和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国家、自治区、设区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实现多源异构数据共享交换,进一步提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服务能力。 7.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应用。制定全区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制度规范,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安全保密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 (二)推进共享,提升“通”的能力。 1.制定数据标准规范。编制完成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技术标准,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2.推进信息系统自查清理。按照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完成“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工作。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归类汇总,制定广西政务信息系统及政务信息资源分布手册。 3.实现全区各级政务信息系统互通。自治区各部门完成自有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工作,并编制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场景应用规范,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共享协同应用。各设区市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接入本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工作。 4.建设全区政务数据共享网站。按照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总体框架的要求,建成全区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网站,实现全区数据共享交换“统一入口、统一出口”,并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实现互联互通。 5.建设全区信息资源库。完成“六证合一”、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监管、信用体系、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主题目录编制,形成重点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并完善全区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政务基础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集中共享。 6.建设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区、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便民惠民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开放数据,创新“用”的发展。 1.推动公共数据全面开放。建成全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保障我区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政务数据常态化开放的工作管理办法。完成交通地理、经济统计、医疗教育、资源环境、政务服务等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企业开展基于政务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挖掘服务、技术外包服务。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开发、创新公益性和增值性的应用服务,发展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旅游、智慧健康等产业,培育数字化服务市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专业化和产业化。 2.建设数据融合示范项目。统筹推进政务数据、行业数据、企事业单位数据、社会数据等连通共享,支持和鼓励军民融合、传统产业、医疗卫生、旅游、文化教育、商贸物流等行业,建设一批引领性示范性的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项目,推进“条数据”与“块数据”的综合利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3.开展政务数据可视化协同调度应用示范。依托数字广西协同调度指挥中心,实施“广西政务数据一张图”可视化示范应用,以地理信息图为基础,叠加整合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通过对不同专题、不同领域业务数据的分析和展示,为辅助决策、行政办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撑。依托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提供可公开政务数据的开发应用接口。 4.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接入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与全区各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办理”的“三统一”。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和“红黑榜”机制,压实全区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 5.加快推进自治区级“数据铁笼”示范应用。建设广西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管平台,推广“数据铁笼”大数据应用,选择3—5个领域开展自治区级示范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在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具体推进工作由广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组承担。 (二)实行“云长制”工作机制。以“云长制”为主体责任框架,全区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并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广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组。 (三)强化督办督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将本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对工作开展督查,督查结果报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区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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