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财政部自2020年1月1日起大幅调低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通过电子商务方式每天进口商品价值超过3美元必须缴纳进口税。此前这一限额为75美元。 印尼媒体援引该国海关总署署长赫鲁(Heru Pambudi)的话称,当局调整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的目的在于公平对待通过电子商务交易的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赫鲁称“因为本国商品已经缴纳了税收,如果进口商品没有征税就显得不公平”。 印尼电子商务协会总主席翁通称业界赞成当局调整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但认为本次调整的“幅度太大”。翁通称该协会原来建议的起征数额为25美元。 按照新规定,价值3美元以上的纺织品、衣服、箱包、鞋子等外国产品的进口税率为32.5%至50%;其他产品进口税将从27.5%至37.5%调降至17.5%。价值低于3美元的进口商品无需缴纳进口税,但仍需缴纳增值税。 2018年9月10日,印尼财政部将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由100美元调降为75美元,并于当年10月10日起实施。(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林永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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