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芳:先涨价后降价已成为电商行业“潜规则”

2017-11-4 09:2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58| 评论: 0|原作者: 李思|来自: 上海金融新闻网

摘要: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在接受《上海金融新闻网》记者就“双11网购”采访时表示下单前,对于商家宣传的活动页面进行截图保留,以防商家不按承诺发送赠品。法律早已有明确规定,赠品 ...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在接受《上海金融新闻网》记者就“双11网购”采访时表示下单前,对于商家宣传的活动页面进行截图保留,以防商家不按承诺发送赠品。法律早已有明确规定,赠品也要保修。赠品通常都没有发票,所以质保卡就成赠品保修时的唯一凭证。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让商家在质保卡上加盖公章。这样一来,如果诸如电饭煲这样的赠品原厂保修长达3年,那么消费者凭借质保卡同样可以享受到原厂3年保修服务。

  “双十一”屡屡创造销售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价格优势,一般网络商家都会把一年中商品的最低价放在“双十一”当天,价优是吸引消费者“双十一”剁手的主要因素。而为了制造“双十一”的低价,先涨价后降价已经成为电商行业“潜规则”。举例来说,某款女装平时的网络售价为200元,标示原价为300元,在“双十一”前商家突然将原价标示为390元,活动为打五折,实际销售价格为195元,比平常售价只低5元。实际并未像促销宣传的那么优惠。由此,面对商家轮番促销广告,消费者需保持清醒,货比三家,对于心仪商品,关注平时销售价格,与“双十一”价格进行对比,是否存在真正的实惠;对于商家先涨后降等行为积极向平台和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一般来说,定金不能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而订金能退。而很多商家预售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基本上都为“定金”,虽然定金可翻倍看似十分优惠,但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尾款前不想购买了,则定金不退还。因此,对于预售款,不要轻易支付定金,想明白了再支付定金。对于商家订金不退的,可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有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双十一”网购需留意“陷阱”》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狂欢节即将来临,一众电商均已厉马秣兵,准备“开战”。然而,在电商捷报频传的同时,各类消费问题却层出不穷。据第三方网络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统计受理的消费者“双十一”维权案例显示,“双十一”后一月内是消费投诉高峰期,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5年同比增长18.60%,2016年同比增长26.27%。由此,专家们提醒消费者要格外注意电商专供、赠品“猫腻”、先涨后降、预售“陷阱”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电商专供”商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应当区别予以认定:一是“电商专供”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完全相同。二是“电商专供”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仅有细微区别,内置部件或产品的原料等也有细微不同。不过对于商品的型号编码等存在的细微区别,消费者不仔细观察很难辨识。三是“电商专供”商品在网店展示的广告图片,与消费者在实体店看见的商品一模一样,商品的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的区别在广告图片上有所显示,并且网店销售页面或商品显著位置也标明了“电商专供”。

  “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卖家货源的审核以及商品页面信息披露的监测,对于电商专供产品使用实体店商品图片的、虚假描述的予以监督和处罚。”曹磊表示,“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看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实际上“电商专供”商品一般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可以说“一分价钱一分货”。“电商专供”商品一般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较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第二,电商促销的惯用伎俩之一是商品附带赠品,而一般情况下,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家通常都会以是赠品为由拒绝保修。以购买大家电送小家电为例,消费者购买冰箱赠送一个电饭煲,冰箱可以享受正常保修、退换货服务,而电饭煲却被明确规定不能享受质量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保修的三包法规定保修。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对此表示,下单前,对于商家宣传的活动页面进行截图保留,以防商家不按承诺发送赠品。法律早已有明确规定,赠品也要保修。赠品通常都没有发票,所以质保卡就成赠品保修时的唯一凭证。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让商家在质保卡上加盖公章。这样一来,如果诸如电饭煲这样的赠品原厂保修长达3年,那么消费者凭借质保卡同样可以享受到原厂3年保修服务。

  姚建芳指出,“双十一”屡屡创造销售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价格优势,一般网络商家都会把一年中商品的最低价放在“双十一”当天,价优是吸引消费者“双十一”剁手的主要因素。而为了制造“双十一”的低价,先涨价后降价已经成为电商行业“潜规则”。举例来说,某款女装平时的网络售价为200元,标示原价为300元,在“双十一”前商家突然将原价标示为390元,活动为打五折,实际销售价格为195元,比平常售价只低5元。实际并未像促销宣传的那么优惠。由此,面对商家轮番促销广告,消费者需保持清醒,货比三家,对于心仪商品,关注平时销售价格,与“双十一”价格进行对比,是否存在真正的实惠;对于商家先涨后降等行为积极向平台和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此外,由于预售模式的出现,商家也在预售环节玩起了花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提醒消费者,一般来说,定金不能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而订金能退。而很多商家预售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基本上都为“定金”,虽然定金可翻倍看似十分优惠,但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尾款前不想购买了,则定金不退还。因此,对于预售款,不要轻易支付定金,想明白了再支付定金。对于商家订金不退的,可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有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文章来源:上海金融新闻网;原作者: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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