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卖通不正当竞争定义及处罚标准

2017-11-21 09:2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25| 评论: 0|原作者: 电商报|来自: 电商报

摘要: 2017年11月20日,速卖通发布公告,对《全球速卖通"不正当竞争"规则》进行定义说明并调整了处罚扣分。  此次处罚扣分变更如下:根据不正当竞争的严重程度,分为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和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不正当竞争 ...
       2017年11月20日,速卖通发布公告,对《全球速卖通"不正当竞争"规则》进行定义说明并调整了处罚扣分。

  此次处罚扣分变更如下:根据不正当竞争的严重程度,分为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和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从原1分/次调整为3分/次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从原3分/次调整为12分/次不正当竞争情节特别严重:48分/次

  不正当竞争扣分纳入交易违规及其他积分体系,账号累计达12分,冻结7天;账号累计达48分,关闭账号。

  附:《全球速卖通"不正当竞争"规则》

  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平台一直致力于维护诚信、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并持续的监督和打击影响其他用户或平台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定义:

  1、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店铺装潢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扰乱其他卖家正常经营的情形,足以使消费者与其他正常经营卖家混淆或误认为存在特定联系

  2、卖家通过自身或利用其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恶意下单、恶意评价、恶意投诉等行为,影响其他卖家声誉与正常经营。

  恶意下单:指卖家利用海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下单,对其他卖家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的行为,如拍库存不付款。

  恶意评价:指卖家利用海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下单,恶意给出差评或评价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行为。

  恶意投诉:指卖家通过自身或利用其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缺乏相关依据或投诉目的不当,存在故意损毁同行卖家的商誉、敲诈正当经营的卖家或蓄意打击同行卖家正当经营的情况。


  二、不正当竞争处罚:

  根据不正当竞争的严重程度,分为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和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不正当竞争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对其他卖家的正常经营造成恶劣影响;

  2、使买家造成严重误认,混淆,严重影响购物体验;

  3、卖家在平台调查过程中做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

  4、卖家不接受平台提醒或整改要求,仍明知故犯。(文章来源:电商报;原作者:电商报)

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http://www.nnecps.com )是以服务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为宗旨而建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利用平台聚集电子商务服务资源,打造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并围绕着我市中小微企业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及电商化的共性需求,提供“动态资讯、电商学院、第三方服务、人才基地、产业基地、项目申报、申请入会”七大基础服务版块,并融入“创业大赛、电商数据、特色农产品、活动中心、淘宝特色中国南宁馆”等特色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打造南宁市电子商务生态圈。

版权声明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此版权声明解释权归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所有。

登录 返回顶部